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域名纠纷案件也层出不穷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域名法律纠纷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借鉴和参考
案例一:杨某与美国戴可斯特-拉塞尔公司网络域名纠纷案 2020年至2022年间,中国公民杨某分别申请注册了一系列具有争议性的网络域名,其中部分域名与美国戴可斯特-拉塞尔公司(以下简称“戴可斯特公司”)旗下的“DEXTER”品牌高度相似
戴可斯特公司作为国际知名企业,在中国注册了多个与“DEXTER”相关的商标
2022年12月13日,戴可斯特公司基于《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及相关规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CIETAC”)提起投诉
2023年1月28日,CIETAC专家组裁决将争议域名转让给戴可斯特公司
杨某不服该裁决,向马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马尾区人民法院认定杨某注册、使用的域名侵犯了戴可斯特公司的相关民事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讼争域名的主要部分“dexter”与戴可斯特公司的商标、字号虽然存在大小写差异,但客观上足以误导公众认为该域名与戴可斯特公司存在关联性,从而造成混淆
同时,杨某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对“DEXTER”主体部分享有合法权益或进行过实质性使用,且其注册多个与知名商标类似的域名,涉诉域名网站内容高度雷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具有其他恶意情形”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杨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该案表明,在域名纠纷中,若域名注册者无法证明其注册和使用域名的正当理由,且其行为构成恶意,将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二:陈某与美国布某公司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案 陈某于2002年3月20日注册了域名“bu.com”
而美国布某公司是一家经营健康产品线上零售的公司,其于2012年6月13日首次商业使用“BU- ”标记,并先后在美国境内注册取得“BU BOX”和“BU”商标
2018年11月,布某公司认为陈某恶意注册并使用案涉域名,向美国国家仲裁院提出转移域名的仲裁申请
美国国家仲裁院裁决将域名“b